Page 248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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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十、第33次会议。3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
               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曹金华、李全民、王金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春军,秘
               书长王宝兴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宝兴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四章  历次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 年 4 月 10 日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国栋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唐山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在科学发展道路上持续前

               进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发挥新作用、开创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
               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
               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依法履职,服务全局,在全市科学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地方立法取得新业绩。五年来,常委会始终遵循地方立法为地方发展服务、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的理念,通过立法及时化解改革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坚持科学立法。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

               础上,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本着“成熟先立、急需先立”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
               强烈的问题,针对公益事业与统筹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居民养犬、小区物业、工资集体协商、防震减
               灾、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城乡规划、旅游业促进条例等8部地方法规,调整规范了关系,促进解决
               了问题,推动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民主立法。实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机关门
               户网站作用,让社会了解人大立法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立法活动的公开度;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拓

               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途径和渠道,实现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建立部门联合起草、
               启用专家起草机制,突出立法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切实防止立法中“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
               制化”等问题。坚持立、改、废并重。按照法律有效、法制统一的原则,先后两次对我市地方性法规

               进行集中清理,及时修改21部、废止3部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我市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进一步
               优化了法治环境。
                   2.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与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
               部署相结合,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呼应,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全力推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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