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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任钟清杰、缪世忠、王祜昌、范全、陈敬新、蔡成山、雷士明出席,各厅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主任雷士明及有关委室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
             了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02年预算执行备案事项的报告,决定了有关事项。
                  二、第62次会议。2003年3月24日,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副主

             任钟清杰、王祜昌、赵振鹏、范全、蔡成山、雷士明出席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三、第63次会议。2003年4月16日,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副主
             任钟清杰、缪世忠、王祜昌、赵振鹏、范全、陈敬新、蔡成山、陈嘉庚、雷士明出席。会议听取了副

             主任雷士明和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
             了有关事项。


                                 第四章  历次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宝林
                              (1998年2月27日在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93年4月选举产生到现在已任期五年。这五年,正值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进展的五
             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
             设,努力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工作部署上,本着“立足全局抓大
             事,统筹兼顾抓重点,讲求实效抓落实”的原则,积极谋划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开拓进取。经过五
             年来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地方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地方性立法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依法治市的重要前提。市十届人大常
             委会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遵照党的

             十四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五年内建立起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的
             构想,从我市实际出发,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唐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程,使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
             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规范,增强了立法的计划性,保证了立法的质量和进程。五年来,共制定16部地方
             性法规,并对已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规重新进行了修订,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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