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2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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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理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把“两错”责任追究纳入日常工作。对“两错”的责任人要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错误性质、危害程度,分别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纪律予以追究。对包庇“两错”责
任人以及干扰、阻挠查处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发生的错案或执法过错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单位领
导责任。同时,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执法人员
学习掌握与本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守法、执法,真正做到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推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领导。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是一项政策性强、难
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
法部门都要建立“两错”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抓好组织实施,并把这项工作列入目标
管理责任制。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系统实行“两错”责任追究
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力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把推行“两错”责任追究制
的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听取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项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加强监督
检查。对“两错”责任追究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错案和
执法过错,及时交有关部门按“两错”责任追究制处理。对那些纠正不力的“两错”案件,要依照宪
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责成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春和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恩元、彭兆金、张洪国、王会丰、李维、刘志和、陈学清、刘铁柱、高翠平、常荣印、张宝
歧、刘大平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常荣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桂秋、周瑞才、付占友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志勇、马保江、刘黎明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生禄、边法波、王宝生、张国华、张翠云、李克斌、李志良、吴锡东、汪笑松、王喜来、狄泽
军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唐士和、杜军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矫扶俭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温士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99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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