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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持会议,副主任高庠玉、刘玉尊、黄成武、笪政远、龙家俊、李永丰,秘书长李建国和委员共32人出
             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听
             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
             〈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增长

             方式转变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治理还乡河污染”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普
             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我市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三个五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意
             见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董绍良、市计划生育委员
             会主任魏国怀、市房管局局长王明如、市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周永芝四位同志的述职报告和市人大常

             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关于四位同志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述职和调查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
             述四位同志进行了评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生雨、王祜昌、杨振义、梁朝
             群、张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瑞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
             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市本级 1996 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1996年12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1996年12月23日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莫连营代表市政府所
             作的《关于唐山市市本级199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由于全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市本级可用
             财力增加5209万元,经审议决定批准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由年初的68088万元调增为70690万元;市本

             级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的80491万元调增为85700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施普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1996年12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

             我市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三个五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
             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全国和河北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中共唐山市委批转了我市普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1996-2000年)规划。为
             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特作
             如下决议:

                  一、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本市制定的地
             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地学习与自己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依法
             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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