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2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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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部门日常工作的报告,一般不列入常委会的议程,可由主任会议审议。这样有助于提高审议质量。其
次,会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会议审议报告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提供可靠的依据。鉴于目
前多数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缺乏全面了解的状况,要使尽可能多的委员参加视察、调查,使他们
掌握第一手材料,在审议报告时提出有一定深度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要真正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原
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可行,对“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确实有帮助。
三是加强督办工作。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以及委员、代表通过各种形
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这是常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一
方面能激发委员、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把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地方权力
机关行使职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检查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建议的可行性。
总结几年来的实践经验,要抓好督办工作,一要落实督办部门;二要强化监督手段。可以根据需
要,请“一府两院”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就办理情况作口头或书面汇报;也可
以组织部分委员对涉及群众生活、建议限期解决的重要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向主任会议
或常委会会议汇报调查结果,总而言之,要把落实情况向委员们做个实事求是的交代。对落实不力、
成效不大的,应提出批评。必要时,再次列为常委会会议议题。对敷衍塞责、不认真落实、不及时反
馈办理情况的,应视情况提出批评或询问、质询。
四是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常委会是地方权力机关,“一府两院”是执行机关,职
能不同,目标一致。人大常委会不但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而且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
职权,不干预“一府两院”的正常工作,保证“一府两院”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要求“一
府两院”办的事情,不要脱离本地区的客观条件和实际可能,批评要实事求是。对“一府两院”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能通过询问解决的,就不采用质询的方法;能通过口头交换意见解决的,就不采用下
文纠正的方法;不图形式,注重实际效果。
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
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能否落实到基层的
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进
程的新发展,对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国民经济持续、
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从我市情况看,自去年以来,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全市302个乡镇,有298个设立了乡
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
导,在总结几年来的工作和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暂行规定,使乡
镇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创造性成果定型化、规范化,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但是,从坚持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来看,这只是刚刚开始,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
要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把基层政权建设列入常委会的议事日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乡镇
人大主席团工作暂行规定,并通过指导召开乡镇人代会,培训乡镇人大专兼职干部,邀请乡镇人大主
席团主席列席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帮助建立各种工作制度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推动乡镇人大工作
的开展,使之打好基础,争取在本届任期内,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有一个明显进展。市人大常委会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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