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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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 要性、投入经济性、绩

               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四)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
               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

                     (五)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档案。档案包括政策和项目相关申报资料、

               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章         评估结果及应用




                     第十七条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佐证材料等内容(格式
               见附 3)。

                     第十八条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不予通过”。

                     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
               纳入部门项目库管理。

                     第十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聘请专家论证的,除出具绩效评估结果外,

               还应当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格式见附 4)。
                     第二十条          院计财处对报送的绩效评估结果审核通过的,或组织第三

               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报省级

               财政项目库管理。
                     院计财处对报送的绩效评估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

               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结论为“不予通过”的,不得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相关

               职责,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实施部门不得影响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

               估工作。
                     受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负责,保证报告

               的公信力和客观性。

                     第二十三条            对在事前绩效评估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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