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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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1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任免和调整,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及重要岗位上的人事安排
与调整;
2.全所人才引进,高级专家和特殊人才的聘用;
3.干部职工的考核、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4.全所职工收入分配重大政策调整;
5.其他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涉及土地、固定资产、人员使用的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等;
2.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装修项目;
3.全所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预算调整;
2.金额超过 50 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变更;
3.合同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
4.超过 50 万元以上的奖励分配、使用;
5.其他预算超过 50 万以上采购项目。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行政事务需经所党委会研究,形成集体意见
后上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党务或人事相关事项由所党委会研究决定。
1.确定议题。由相关科室或部门根据分管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
拟研究决定的事项。
2.充分论证。由分管领导负责,召集相关科室或部门开展调查研究,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基础上,形成要讨论的重大事项报告和建
议方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专
家论证;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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