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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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法规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
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
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
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
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
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
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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