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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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法规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


             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


             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


             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


             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


             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


             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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