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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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门和岗位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严厉


             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


             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于这两类公司的


             管理,《若干意见》有什么考虑?


                    答: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

             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探索,在这项工作中必须坚持


             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提出,对因改革国有资本授


             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于国务院授权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


             应当设立党组,党组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要加强对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当前,

             很多国有企业也在积极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混合所有制


             企业党建工作,《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


             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若干意见》


             提出,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


             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同时,根据国有资本比例、控制力等情况,分类


             确定了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国有资本绝对


             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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