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0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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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三、第45次会议。1997年5月28日召开。会议由郑宝林主任主持,副主任李诲、刘玉尊、黄成
武、李永丰、陈敬新,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李德敏代表市政府所
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杜秀章
关于《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会议还研究讨论了有关执法检查等具体工作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财政
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室
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张耀华、市政府秘书长蔡成山,市农业局局长李德敏,市政府法制局局
长曹国才同志列席会议。
四、第46次会议。1997年6月12日召开。会议由郑宝林主任主持,副主任李诲、高庠玉、刘玉
尊、李永丰、陈敬新,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李建国秘书长关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28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的具体准备情况。会议经过研究,同意将修订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8部法规的议案和《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提交市十
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唐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第28次常委会
进行初审。会议决定于1997年6月24日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会期两天。会议听取了市
人大政法委副主任孙广珍关于评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时,郑宝林强调,下半
年常委会日常工作多,还要完成换届准备工作,任务比较重,各部门要本着往前赶的精神妥善安排工
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要认真贯彻市委六届六次全委(扩
大)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
制室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五、第47次会议。1997年7月23日召开。会议由郑宝林主任主持,副主任李诲、高庠玉、刘玉
尊、黄成武、李永丰、陈敬新,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物价局局长马俊浩代
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今年我市物价工作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所作的
《关于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主任王志本作的《关
于我市检察机关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
选人委主任蔡连华《关于对决定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
该方案草案。会议决定,为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会于下
半年对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各有关委员会早做准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
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
员会、法制室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王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副检察长陈晓颖,
市物价局局长马俊浩、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唐利同志列席会议。
六、第48次会议。1997年8月14日召开。会议由郑宝林主任主持,副主任李诲、高庠玉、黄成
武、冯国安、李永丰、陈敬新,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范国华所
作的《唐山市公安局关于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政法委主任王志
本所作的《关于对我市公安机关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李建
国秘书长及有关委员会主任关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认真研究讨论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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