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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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八、第29次会议。1995年12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诲、高庠
玉、刘玉尊、黄成武、冯国安、赵广仕,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
检察长孟凡新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教
委主任郑祥五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听取
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建国关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召开市
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有关事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
司法机关查处案件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的试行办法(草案)》;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
《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意见(草案)》;
会议听取了刘玉尊副主任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何东良无罪一案的有关情况,并研究确定了就
此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原则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关于视察收审所、看守所、劳
教所的三个报告,并责成政法委将视察报告中所提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由办公厅转有关部门办理;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两个外出学习考察组关于学习考察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学习考察情况向市十
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书面汇报,并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财政经
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室部
门负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海波、市政府秘书长蔡成山、市教育委员会主任郑祥五同志列席
会议。
九、第30次会议。1996年1月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诲、高庠
玉、刘玉尊、黄成武、冯国安、龙家俊、赵广仕,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唐山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年工作要点
(讨论稿)》;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建国所作的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准备情
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关于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于1996年1月24
日至25日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
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室部门负责
同志列席会议。
十、第31次会议。1996年1月1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诲、高庠
玉、刘玉尊、黄成武、冯国安、笪政远、龙家俊、赵广仕,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物价局局长马俊浩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国家安全局局
长卢绍江所作的关于我市国家安全局建局一年来的工作汇报;进一步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
要点(草案),提交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财
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
室部门负责同志,市物价局局长马俊浩、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卢绍江,张贵岭同志列席会议。
十一、第32次会议。1996年2月1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诲、高
庠玉、刘玉尊、黄成武、冯国安、笪政远、龙家俊、赵广仕,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讨论
了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安排,会议决定于1996年3月5日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20次会议,会议一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永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举人事委员会、财
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及民侨外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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