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6 - 规章制度汇编
P. 236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鄂农科办〔2016〕37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保障科研经费规范
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财政资助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各研究所(中心)
取得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各研究所(中心)自立科研项目经费等,适用
于本规定。
第三条 各项目承担研究所(中心)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工
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抓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各项目承担研究所(中心)纪委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负
监督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监督职责。
各项目承担研究所(中心)的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
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项目负责人配合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 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要坚持客观真实、民主公开、注
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可供随时查阅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信息公开电子台账,并将重要信息在单位固定公告栏或中层以上干部会议
公开,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信息。
第六条 各级财政资助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包
括项目基本信息公开、项目经费预算公开、项目经费使用公开等环节。
项目基本信息公开、项目经费预算公开,要求项目单位收到项目立项
— 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