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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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国务院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战略要求,结合行业体


             制改革和产业政策,提出有关中央企业实施重组的具体方案,报国务


             院批准后稳步推进。中央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其中涉及国家安


             全领域的,须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央企业在结构调整与


             重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专项工

             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依法依规操


             作。同时发挥工会和有关社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


             工作。


                    (二)加强行业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国家重大战略


             布局以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等需要,明确国有资本分行业、分区


             域布局的基本要求,作为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结


             合各自职责,配套出台相关产业管理政策,保障国有资本投入规模科

             学合理,确保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主导能


             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人才、科技、薪酬分配、业


             绩考核等支持政策,并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央企业结构


             调整与重组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作用,积极稳妥引


             入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四)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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