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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陈丽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广忠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布焕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秀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欣刚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    畏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第21次会议。2010年8月25日至2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

               泉、韩金哲、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
               政府副市长辛志纯、高瑞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市人大
               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
               议。会议听取《唐山市防震减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

               (草案);听取了唐山市地方性法规清理的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该决定(草案),表决
               通过了废止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听取
               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的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
               办法(试行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的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的

               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本级及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律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
               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

               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一号)


                                (2010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周仲明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二号)

                                (2010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海英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天然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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