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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民意、解决矛盾、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民主渠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会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
及时向党委反映。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同选民和群众的联系,认真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选民和群众
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尊重人民代表的法律
地位,积极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决策和决策执行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
要正确处理党委决策和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对重大事项
的决定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领会并积极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努力提高自身的议事质量
和决策水平,要自觉地服从大局,围绕中心,狠抓当前,谋划长远,通过积极有效地行使决定权的方
式,充分发挥参与中心、支持中心、推动中心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要结合谋划“九五”乃至下世
纪的发展蓝图,着力抓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落实,抓好对外开放这一牵动全局的主要矛盾,切实
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迫切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立法规划,认真组织协调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审议和发布实
施工作,加快我市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步伐。各级党委、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
门,要积极支持地方立法工作,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日益完善和法规保障。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和“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各
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和案件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要认
真贯彻,及时反馈情况;对人大的视察、检查和评议活动要大力支持,对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办
理,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一府两院”负责人要按法律的要求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以及有关重
要活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不是人大代表的政府组成人员也应列会议;“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会
议要请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列席。各级党委要注意协调好人大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支持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要根据中央
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
选举和任免干部前,党委要征求并重视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人选确定后,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
做好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使党委对干部的任免意图得以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述职、评
议等形式,加强对其选举、任命范围内干部的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要保持相对
稳定,必须变动时,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重视和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建设,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迫切需要。
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宪
法、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大及其常
委会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各
级党委要重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配备、使用、管理和交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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