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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第十节 遵化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1年12月18日至1984年5月29日,遵化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18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37名。会议审议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刘礼行作的题为
《加强团结,振奋精神,为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县计划
委员会主任王继武作的《遵化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卢奎作的《遵化县1981年财政决算情况和1982年财政收支设想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
长王绍华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童先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张福庆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育
民、赵涌兴、李化一、罗青山、郝广恩、庞焕庭、陈林、张雨三为副主任,刘鸿印、马朝太、王守
义、方同莉、张玉灿、赵旺振、陈福义、刘昆玉、张淑娟、谷淑珍、李仲山、陈守权为委员。会议决
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选举刘礼行为县长,刘会尤、李汉臣、张国川、陈济深、延
淑媛、赵鹤松、敖文浦为副县长;选举王绍华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张童先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会议听取和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汉臣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
案1517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83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6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礼行作的
《遵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卢奎作的《遵化县1982年的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涌兴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绍华委托赵尊印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
童先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并通
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青山作的《提案审查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26件。
三、第三次会议
1983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1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礼行作的
《遵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卢奎作的《遵化县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涌兴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书面)、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高翔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童先作的《遵化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高翔为县人民法院院
长;会议听取并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青山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
案171件。
第十一节 遵化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5月31日至1987年3月25日,遵化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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