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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关于一年来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总结和1959年工农业生产更
               大跃进计划的决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59年9月3日至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9名。会议听取和讨论副县长王金声作的《遵化县人民

               委员会关于半年来工农业生产跃进总结和下半年工农业生产更大跃进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
               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关于半年来工农业生产跃进总结和下半年工农业更大跃进计划的决议》。
               会议补选刘礼行、刘伯华为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56件。


                                       第八节  遵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1年12月28日至1963年10月14日,遵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1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61年12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刘礼行作的《关于三
               年来人民委员会工作总结和1962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副县长张雨三作的《遵化县1959年—1961年财
               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玉维作的《关于三年来法院工作总结和今后主要工作
               任务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9年—

               1961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三年来法院工作总结和今后主要工作任务报告的决
               议》。会议选举李化一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刘伯华、刘礼行、杨文华、张雨三、赵英、徐紫东、刘
               育民为副县长,马朝太、王瑾安、石兰亭、刘成发、刘昆玉、乔青山、何政新、李仲山、赵增如、袁

               士珍、郭泽存、黄振之、张明华、张洪逵、蒋青云共15人为委员。会议听取和通过《关于提案审查报
               告》。


                                  第九节  遵化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1963年10月15日至1967年11月,因进入“文革”时期,遵化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1次会
               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63年10月15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3名。会议审议县长李化一作的《遵化县人民委员
               会工作报告》、副县长刘礼行作的《遵化县1962—1963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
               长杨玉维作的《遵化县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
               告的决议》《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

               举李化一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郝广恩、刘礼行、杨文华、张雨三为副县长,王瑾安、石兰亭、刘伯
               华、刘成发、刘昆玉、乔青山、何正新、李仲山、张来玺、张洪奎、赵增如、袁士珍、徐韵清、马朝
               太、陈济深、郭泽存、黄振之、蒋青云共18人为委员;选举杨玉维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化一、
               李素珍、黄振之、阎欣为河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听取和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

               案审查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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