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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
健全立法联系点、专家顾问、双组长等工作机制,坚持法规文本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推进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清东陵的文物保护管理,组织修订《清东陵保护管理办
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适应国家居住证制度改革要求,废止了《唐
山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贯彻中央、省新要求和立法法规定,组织修订《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为保障群众房地产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修订并初审了《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
例(修订草案)》。就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等5个立法项目开展了立法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完成了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6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我市立法工作经验在全省人大工作
座谈会上进行交流。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围绕推进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破解百姓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题,听取审议了市
法院2015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从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
16条审议意见。市法院采取完善唐山法院执行网、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围绕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和法制环境,听取和审议了市“两院”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
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严格执行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加大教育、惩处、感化、挽救、宣
传力度。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督导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开展预算法、防洪法、义务教育
法、环保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引导推动国歌法全面贯彻实施。支持并参与第四个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丰富代表履职平台。不断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全年共邀请6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
会会议,组织240余名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扎实推进代表之家(联络站)建设,并
加强运行管理。共建成代表之家232个,联络站701个,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为闭会期间
代表学习交流、联系选民、服务群众打造了常态化平台,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在全市人大代表中深
入开展“访民情、汇民智、解民忧、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已走访选民近万人次,征集群众意见建
议500余条,帮扶贫困群众2000多户,提供帮扶资金1500余万元。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实行主任会议统一领导、分管副主任分工负责、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
门对口督办工作新机制。筛选“振兴唐山实体经济”等20件代表建议,实行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重
点督办。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两次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力促件件有答复、有推进、有落实。市
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的372件代表建议,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61件,得到采纳并逐
步落实的95件,受政策、权限等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16件。
提升代表素质能力。采取专家辅导、老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形式,分两期对全体代表进行履职能
力培训。坚持及时为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文件资料,帮助代表知情知政。健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
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等六项管理办法,加强对优秀代表事迹宣传,激励代表依法履
职尽责。
一年来,广大代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依法行权、忠诚履职,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
了作用,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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