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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正《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

                               (2003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的议
             案(以下简称《守则》)。会议认为该守则自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施行,至今已有10年
             时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中有些提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规定经实践检验也显得过于烦

             琐。会议决定同意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守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并责成常委会有关部门根据委员们的
             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正后公布施行。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

                               (2003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联系办法)的议案。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对联系办法修正草案给予了充分
             肯定,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建议原则通过联系办法修正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根据这

             些意见修改后公布实施。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的决定


                                   (2003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修
             正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议案。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对办法修正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

             部分修改意见。会议原则通过办法修正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根据这些意见修改后公布
             实施。
                  第5次会议。2003年2月24日下午至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清杰、副主任付爱文、赵振

             鹏、蔡成山、陈嘉庚、雷士明、齐景峰、魏文娜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
             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和《河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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