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2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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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区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哲作的《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炳和作
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李正远作的《区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作的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5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副主任
李占文、任福功、张洪久,委员田厚志、孙猛、谷士民、张安、张瑞文、陈关岐、林美萍、郑天存、
潘淑娥、戴安世;选举产生了区长张明振,副区长马如新、张文章、张显忱、周庆钧;选举产生了区
法院院长于永志,区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增选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
二、第二次会议
1991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张明振作的《区政府工
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哲作的《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作的《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于永志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作的《区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5个报告的决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92年2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张明振作的《区政府工
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哲作的《关于一九九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二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白金柱作的《关于唐山市新区一九九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作
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于永志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
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6个报告的决议。
第五节 唐山市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唐山市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1月至1998年2月,共举行5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1月13日至1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区长么继志作的《唐山市
新区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高绍元作的《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白金
柱作的《区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
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于永志作的《区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6个报告的
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副主任李占文、任福功、李满、张洪久,委员王灿、
刘汉奇、李国清、杨青山、杨韵和、吴进洲、林美萍、周殿明、姜淑珍、麻耀田、魏占华;选举产生
了区长么继志,副区长马如新、李秀岩、张福昌、周庆钧、秦少清;选举产生了区法院院长于永志,
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彦山。
二、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9日至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么继志作的《区政府工
作报告》,区财政局长高绍元作的《关于一九九三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四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白金柱作的《区一九九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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