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0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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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存、郭印增为唐山市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正远为唐山市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凤和为唐山市新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81年12月24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2名。审议和批准了唐山市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

               炳和作的《唐山市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4月18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名。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区长刘秉铨做的《唐山市新区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正远所作的《唐山市新区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李凤和所作的《唐山市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并讨论了耿贵良副主任所作的《唐
               山市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决
               议》。
                   三、第四次会议

                   1983年10月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1人。会议选举了新区出席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6
               名。


                                     第二节  唐山市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唐山市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4年4月至1987年4月,共举行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4年4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区长马云江作的《唐山
               市新区政府工作报告》,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正远作的《唐山市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区人民
               检察院代检察长梁崇舜作的《唐山市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副主任耿贵良作的《唐山市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唐山市新
               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唐山市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唐山市新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唐山市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孙
               宝正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让、王臣、周炳和、张维舜、耿贵良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委员8名,分别是毛志娴、张竹林、张瑞文、武杰、杨惠群、胡文杰、鲁天元、魏延宝。选举马

               云江为唐山市新区人民政府区长,马如新、张明桥、郑荫祥为唐山市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正远为
               唐山市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梁崇舜为唐山市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23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马云江作的《唐山市新
               区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哲作的《区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院长李正远作的《唐山市

               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梁崇舜作的《唐山市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区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宝正作的《唐山市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
               议。会议还通过了《搞活农村经济,为实现农村人均收入增百元而努力奋斗》的决议。
                   三、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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