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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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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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简称“唐”,河北省省辖市,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为全国13

               个“较大城市”之一。位于河北省东部、华北平原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毗邻

               京津,东隔滦河与秦皇岛市一水相间,西与天津市毗邻,北依燕山隔长城与承德市相
               望,地处华北与东北通道的咽喉要地,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地带,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

               “一带一路”倡议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京津冀区域性中心城市。东西长约130公里,南北

               宽约150公里,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辖7县(市)、7区和4个开发区(管理区),常住
               人口796.4万。

                   伴随着新中国前进的脚步,唐山市的民主法治建设也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1948年

               12月,唐山全境解放。1949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

               的职权,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54年7月2日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唐山正式建立起来。67年来,唐山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激昂,品尝了“文革”的苦涩,沐浴了改革开

               放的春风,实现了在新时代的创新与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唐山的实践,更加充分

               地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为人民当家作
               主创建了最好的实现形式,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国家治理效率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

               持,是必须始终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根本政治制度。

                   1949年9月29日,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
               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

               的职权。1949年9月,唐山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唐山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唐山市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组织大纲》。在唐山地、市委的组织领导下,自1949年秋开始,唐山市及各县
               普遍举行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1949年9月至1953年11月,唐山共召开了四届13次市各

               界人民代表会议。唐山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9月25日至29日召

               开,240名各界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唐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驻委员会。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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