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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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取得明显成效;
②主持制定院(所)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5 项以上,并付诸实
施,或组织(起草)管理类相关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政策建议等 10 篇
以上。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六级岗位满 3 年,且
聘任六级岗以来,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可竞聘申报四级岗位:
①主持完成院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4 项以上或重点专项工作 5 项以上,
且取得明显成效;
②主持制定院(所)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6 项以上,并付诸实
施,或组织(起草)管理类相关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政策建议等 12 篇
以上。
2.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聘任六级岗位满 3 年,且任六级岗以来,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可竞聘申报五级岗位:
作为主要执行人执行院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2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执行人
执行院重点专项工作 2 项以上,且取得明显成效;
(2)主持制定院(所)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2 项以上,并付
诸实施,或组织(起草)管理类相关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政策建议等 4
篇以上。
3.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聘任七级岗位满 3 年,且任七级岗以来,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可竞聘申报六级岗位:
(1)作为主要执行人执行院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1 项以上,或作为主
要执行人执行院重点专项工作 2 项以上,且取得明显成效;
(2)主持制定院(所)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2 项以上,并付
诸实施,或组织(起草)管理类相关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政策建议等 4
篇以上。
4.七级岗位申报条件
(1)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八级岗位满 2 年,且
聘任十级岗以来,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可竞聘申报七级岗位: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院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3 项以上,或院重点专项
工作 4 项以上,且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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