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4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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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五节 路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路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2月至2003年4月,共举行五次会议。
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9日至13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
席会议代表应到162名,实到150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长郑立波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作
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山林所作的《路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常荣才所
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玉福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依法选举孟祥荣为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
任、赵丽梅(女)、李广明、李贺旺、郑国为副主任;选举郑立波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周庆钧、魏文
成、刘广洙、张一民、王丽芝(女)为副区长;选举魏波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仕勋为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选举产生路南区出席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6名。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77件。
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9年1月26日至28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应到162名,
实到15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庆钧代表区政府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
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区计经贸委主任白玉琦所作的《路南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祥荣所作的《路南区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魏波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仕勋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上述报告作出了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
征集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草案)规定》。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
三、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16至18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区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应到161名,
实到14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路南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崔长征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
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0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区经贸委主任白玉琦所作的《路南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祥荣所作的《路南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魏波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仕勋
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大会选举崔长征为路南区人
民政府区长。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3件。
四、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1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区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应到163名,
实到14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路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崔长征所作的《路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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