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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及委员12名;选举产生区人民政
府区长1名、副区长4名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二、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路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1月28日至30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65名。会
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经过大会提
名,代表们充分酝酿讨论,选举了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7名。
三、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路南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88年4月27日至30日举行。应出席会议代表165名,实出席代表131
名。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刘韧传达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盛况,然后由区长祝允
林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副局长杜全唐受政府委托作了《关于1987年财政决算报告和1988
年财政预算的说明》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么焕煜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雅善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贵分别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最
后通过了选举办法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审查报告》以及五个报告
的相应决议。本次大会提出议案、意见、批评共192件
四、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路南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21日至25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么焕
煜主任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祝允林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高淑梅副局长所作
的《路南区政府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原则批准刘雅善院长所作
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毕玉福副检察长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参加会议
的正式代表161人。
第十三节 路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2月至1993年2月,唐山市路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3年。自1993年2月第十一届始,
改为每届任期5年。共举行四次会议。
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2月27日至3月4日,在唐山酒家召开唐山市路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区十
届人大”)。出席会议代表20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长祝允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副局长高淑梅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198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
年财政预算说明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幺焕煜代表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雅善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贵所
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幺焕煜为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
永凤、刘连浩、宋桂荣(女)为副主任;选举祝允林为人民政府区长,赵楚坡、王桂盛、孟祥荣、杨
秀英(女)、宋树祥为副区长;选举吴书先为人民法院院长,亢梦庚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上收
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36件。
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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