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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体工作职责:
                  1. 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
             员会有关的议案;

                  3. 参与制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执法监督;
                  4. 审议市政府的决定、政府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5. 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
                  6. 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

             出建议;
                  7. 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和人事沿革

                  1988年3月22日,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政治法律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将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
             会组成人员。



                                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政治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

                              (1988年3月22日,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 任 委 员:陆庆才(1988.03-2003.04)
                  副主任委员:孙善广(1988.03-1990.03)             阎    涛(1988.03-2003.04)
                  委            员:刘鹤峰(1988.03-2003.04)             李俊民(1988.03-2003.04)
                              吴铁汉(1988.03-2003.04)             张乃全(1988.03-2003.04)

                              赵    杰(1988.03-2003.04)             铙廷利(1988.03-2003.04)
                              景春华(1988.03-2003.04)             董二平(女,1988.03-2003.04)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


                             (2017年3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 任 委 员:和春军(满族,2017.03-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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