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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四、决议
(一)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05年1
月26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张耀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
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符合唐山实际,反映
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5年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朝着走在全省最前列
目标前进的关键一年。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
委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把各项工作推向
前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
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同心同德,
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走在全省最前列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二)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05年1月26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
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薛渤
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200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
况和2005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2005年1月26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
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预算(含高新、海港、南堡三个开发区)同意市财政局
局长莫连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200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市
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2005年1月26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钟清杰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
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五)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05
年1月26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樊守禄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六)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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