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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02年10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2月7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选举唐山市出
席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02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李惠智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友山、朱海顺、刘庆武、刘长军、员开香、张建英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玉国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惠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职人员名单
(2002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
撤销:
潘佳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02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郑应祥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玉国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七、第34次会议。2002年12月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郑宝林主持,副主任钟清杰、缪世忠、王祜昌、赵振鹏、范全、陈敬新、蔡成山、陈嘉庚、
雷士明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耀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洪业、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陈晓颖以及市政府、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建议草
案),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建议草案)及其他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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