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前实施 2018 年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召开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工作联席会 议成员单位座谈会,提出提前实施明年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从 9 月 1 日起,船 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 m/m 的燃油。 留言 对于山东济宁发布的“高标准”船舶燃油通知, 各位船老大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