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0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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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政局局长安稔秋所作《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做出相关决议;听取审议
               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鹤亭所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谷春增所作县法院工作报
               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陆雨亭所作县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滦县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
                   三、第三次会议

                   1983年11月1至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5名。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县长苗瑞春所作政府
               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鹤亭所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听取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情况的报告。选举滦县
               出席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名。



                                         第十节  滦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滦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4年6月至1987年4月,共举行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8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86名。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政府代县长张洪久所作政
               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及县政府《1983年财政决算
               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鹤亭所作

               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选举苗
               瑞春为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鹤亭、杜素英、贾振平、刘占先、姜善庆为副主任,委员12名;选
               举张洪久为县政府县长,周郁柱、吴景文、陈守业为副县长;选举谷春增为县法院院长,陆雨亭县检

               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41人。会议审议通过《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滦县人
               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关于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
               财政预算的报告》。

                   三、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83人。会议审议通过《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滦县人
               民政府工作报告》《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

               《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补选高惠民、董书元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
               刘庆祥为县政府副县长。接受王鹤亭、杜素英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第十一节  滦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滦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7年4月至1990年2月,共举行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8至2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9人。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第七个五年计划;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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