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0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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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90年执行情况和1991年安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1990年财政决算
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修订并通过了新的“八五”计划。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3名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
辞职请求,并补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
三、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17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61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
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91年执行情况和1992年安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1991年财政决算
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第十二节 丰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丰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1月至1994年5月,共举行2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1月10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4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
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92年执行情况和1993年安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刘建体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5人,委员17人,付
爱文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8人,白庆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贺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
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若干。
二、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9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5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
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93年执行情况和1994年安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1993年财政决算
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补选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第十三节 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4年5月至1998年2月,共举行1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4年5月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8人。这次会议根据建市需要,只更名,不换届。大会作出
决定:原丰南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更名为丰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原丰南县人民政府更名为丰南市
人民政府;原丰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相应职务随之
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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