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2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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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8年 2月3日在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毕开艾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0名,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时实有市人大代表525名。二次会议以来,相关选举单位补选市人大代表7名,分别是:唐山市路北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补选王润达,唐山市路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温学
               会,唐山市丰润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补选刘艳东,迁安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补
               选许俊良,唐山军分区补选孙校中、刘海涛、张华为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这7名市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代

               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32名。
                   以上报告,请确认并予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

                                (2018年2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
               点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北省实
               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办法作如下决定:
                   一、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召开常委会会议时提请人应到会宣读议案并作说明。
                   二、任免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参照《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节  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12次会议  2018年2月1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彦洪主持
               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春、毕开艾、和春军、魏文忠、常庆久,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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