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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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李富强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之乔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 靓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群勇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万启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翟连辉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若普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苗立柱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铭徽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甄 飞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 军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耐忠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天永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玉琢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荣进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光宇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褚立国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第27次会议。2011年8月30日至3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
泉、徐景田、韩金哲、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
3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学军、副市长曹全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
院代检察长庞祥海,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
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审议并表
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市本级及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
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市树和市
花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市树和市花的决定
(2011年8月31日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市管理局冀桂梅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将国槐树作为唐
山市市树,将月季花作为唐山市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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