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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市本级 1999 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1999年12月1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7日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莫连营受市政府委

               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市本级199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变化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出1999年预算
               收支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中体制、政策变化影响所致。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市本级
               预算调整。即1999年财政收入预算由年初的103054万元,调整为97528万元。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的
               19861万元调整为114335万元。当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唐山市 199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决定

                                  (1999年12月1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7日听取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贺波受市政
               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1999年部分计划指标调整情况的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因统计核算方案

               和政策、体制变化及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所致的部分计划指标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审议,决
               定批准以下四项调整指标:1.1999年国民生产总值由年初的增长13%左右,调整为增长11%左右;2.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年初的250亿元,调整为210亿元;3.实际利用外资由年初的3.37亿美元,调整为
               2.41亿美元;4.全部财政收入由原来的48.3亿元,调整为46.06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原来的27.62
               亿元,调整为25.94亿元。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1999年12月17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玲、刘东海、赵玉英、孙岩、尹丽、刘培龙、王守玺、邱成余、杨秀章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
               察员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1999年12月17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福生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刘玉国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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