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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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


                   一、第19次会议。1986年6月16日至18日在唐山饭店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振刚、副主任凌

               作云、郭彪、陆庆才、高庠玉、刘玉尊、江淮和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冯国安、龙家俊,市
               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允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炳琮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建设进展情况的
               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第一批污染源限期治理情况
               的汇报;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普法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汇报和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建议处理办法修改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几个工作委员会人

               员变动情况的汇报。讨论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会议结束时,曹振刚主任讲了话。


                                             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七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
               报告。
                   会议认为,遵照宪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我市审计工作在依法独
               立行使审计监督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对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诸方面

               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作用,保证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会议作出如
               下决议:
                   一、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接受审计监
               督,主动支持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支持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认真组织查处;对干涉、阻挠审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处理;对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的单
               位和人员,要给予表扬。同时,要广泛宣传贯彻《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宣传审计机关的性
               质、任务和职权,使更多的人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支持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审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秉公办事、遵守纪律;并要在工作实践中

               尽快熟悉和精通审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要尽快建立健全审计机构,完善审计制度,要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和市政发〔1985〕87号文件的精神,对应该建立而至今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在本年度内
               建立起来。

                       增补政治法律、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政治法律工作委员会

               增补:
                   陆庆才为主任(兼);孙善广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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